发改委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4日就“一带一路”PPP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高峰论坛取得的重要成果。
《谅解备忘录》就帮助“一带一路”沿线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建立健全PPP法律制度和框架体系、筛选PPP项目典型案例、建立“一带一路”PPP国际专家库、建立“一带一路”PPP对话机制等4个方面做了具体约定。
一是帮助“一带一路”沿线的联欧会成员国建立健全PPP法律制度和框架体系,吸引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并且确认符合欧联会“以人为本”发展目标的PPP项目。
二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筛选10个PPP项目典型案例,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PPP模式提供借鉴参考。
三是建立“一带一路”PPP国际专家库。专家库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PP法律和不同发展阶段(包括规划、采购、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融资等)的专家组成。
四是建立“一带一路”PPP对话机制。举办多边对话论坛,邀请包括政府、商界、金融机构和来自学术界与社会上的专家等参加。
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既有利于存量项目,也有利于增量项目,加快推动符合要求的项目“落地生根”,可以产生“滚雪球”的效应。
据悉,为推动“一带一路”PPP合作的发展,发改委已会同外交部、环保部等13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工作机制,并推进了一系列工作,包括与联欧会签署了有关PPP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发起成立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指导举办了首届中国PPP论坛,征集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