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4日讯 (浙江在线通讯员 李风 记者 方臻子) 近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规划》,在资源保障方面,我省将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大型建筑用石料供应基地和石灰岩、萤石等矿产开发基地,形成年可供建筑用石料4亿吨、水泥用灰岩7000万吨、萤石75万吨、叶蜡石70万吨的开采能力。
为使布局结构更合理,《规划》提出,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分区更加合理并得到有效管理,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区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经营性矿山总数控制在9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65%以上。
《规划》要求,资源利用更高效。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5%以上,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露天矿山100%资源利用,无废渣。
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规划》提出,全省矿产勘查开发环境准入得到严格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生产矿山粉尘防治全部达标。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以上,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占比明显提高,湖州市建成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90%以上,治理总面积4300公顷。废弃矿地整治取得新成效,提供可利用的矿地面积力争达到1000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