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机构在京召开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评审论证会。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有关同志以及来自城乡规划设计、沉陷损害鉴定、生态环境监测、工程造价咨询等领域的专家出席会议。
周建平同志在评审论证动员会强调,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治理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抓紧、抓实。要把握《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切实厘清治理责任,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注重轻重缓急,强化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好综合治理工程各项重点任务,切实做到“支持一批,解决一批、见效一批”。
评审会上,17个重点采煤沉陷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与有关地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针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提出了意见和修改建议。